Thursday, May 18, 2006

念舊01)

從舊 blog 找來幾篇雜文。 這篇是2004年10月寫的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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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王丹散文集得知 don mclean 一曲原來是為 van gogh 而寫,我心中大喜,發現自己不同方面的喜好表現一種完整。

我從來不認識 don mclean ,就只是鍾情 vincent 的旋律和歌者的聲音,每次聽到,

"now i understand what u tried to say to me
how u suffered for your sanity
how u tried to set them free
they would not listen they did not know how
perhaps they'll listen now.."

我的心都有種被一塊小鉛吸住的感覺,很特別。

Perhaps u'll listen now...

喜歡梵高的畫也是巧合。中學時已喜歡油畫,渴望可以修讀,但知道其工具價值昂貴,就打消念頭,改修廉價藝術 -- figure drawing, 幾支 HB, 2H, 2B 就可以將眼前人留於紙上、腦海。 我嚮往素描過程,一個畫作最少兩三小時才能完成,期間我可以肆無忌憚盡情地觀察模特兒,是一種靜默的交流... ..


一次偶然在書局付費時,不經意看看收銀處的小飾物,就看到一幅以黃色為主色作畫的書簽,我直覺知道那該是一個不完整的畫作,內容是麥田,一塊不普通的麥田畫,把我懾住,於是隨手拈來一看,背面寫了 van gogh。隨後就愛上他的其他作品,包括他的自畫像,一種茫然、失落的眼神令人驚訝,似曾相識。還有另一張可能被 "盜用" 率最高的 〈星空下的咖啡座〉,這幅畫內容豐富,但沒有壓迫感,可見構圖的功力和空間的運用很到位。

梵高 27歲才開始執筆,37歲就離開這個令他感到孤獨的世界,於麥田自我毀滅。天下之大,為何要找藏身處,總是這麼艱難。寂寞是人們最貼近生命的時刻,偶爾來一客,不是壞事 ; 長期孤獨則要警惕。



Tuesday, May 16, 2006

大禮人人有份 (上)

愈來愈覺得母親節和情人節的浮誇程度不相上下,鮮花禮物和大吃大喝都是兩個節日必須具備的,只是人數有別,母親節可由多人攤分,情人節則由一人獨攬,結論是女人都愛「乙水」的,尤其是十月懷胎的亞媽。

今年我送了媽一支百蘭花香水,看了好幾次,考慮近一個月(都說我買東西很慢),最後在付款前,售貨員問我是不是會員,心想如果是我老早就跟你說,淡然答:不是。她竟說:那給你八折,請填一些資料。這是甚麼世界?我心狂喜!以後都當自己第一次來吧!毫不介意就用姓名加一個電話號碼和出生月份換來一個八折優惠,何樂不為?

看到媽拆開時邊說我浪費,但她那完全按奈不住的笑容已經出賣了她,我知道這次肯定領功。一直深信女人一生總要有一支屬於自己的香水,媽從來都不會買這些浮誇物,就連看一眼也不會的,叫她幾百元買支水,她會和你死過!

是夜,我的勁敵出招了……

晚上我們一家六口到鄰近的小餐廳吃飯,希望盡快填飽回家趕看鄧萃雯,弟弟卻姍姍來遲,他足足遲了四十五分鐘,差不多七時,他才背著一大個 OSIM的紙袋,慢條斯理走來,心想這算是很型的衣飾嗎?黑色 T恤加一個特大的 OSIM paper bag…以為自己是 Wyman 麼……來不及指指點點,弟便將大紙袋交給媽,「可能又是在黃金的戰利品……」兩秒間,事情出現戲劇性變化……

Monday, May 15, 2006

劇集隨想

今年的母親節,終於在嘻嘻哈哈伴著《女人唔易做》的大結局而完結,劇集中我最關心的是羅美娟和那位表裡不一的老公的那個線,羅的經歷既體味出女人真的唔易做之餘,亦見出亞媽更難做的事實,在仔女和愛情之間,羅美娟的角色在劇中的後部掌握得很好。

女性往往都有「聰明反被聰明誤」的情況發生,創世紀裡那久久不孕的撤萊找來自己的侍女為丈夫亞伯拉罕生孩,以為侍女身份低微,便不能僭越自己的正室地位,最後這位身懷六甲的「二奶」弄得撒萊雞手鴨腳,故事情節緊湊非常,幾可拍成六、七十年代的粵語片。劇集裡,羅惠娟以為找表妹替自己守著自己的老公,就以為可以放心喝茶,這個儼如GPRS 的跟蹤器最後當然來一場吳三桂和陳圓圓作反,最後還要在遊船上大呼:做反有理!大婆「羅黎」!

其實這位表妹由接到這個「任務」那刻開始,她的心魔已作祟。同時,由那刻開始她已看不起這位表姐。如果男人之間是用事業去肯定他的能力,女人總愛看其他女人能否管得住自己的男人去判斷她的成敗。90年代開始社會便散播男女雙方若能操控對方,就能擔大旗在朋輩間耀武揚威的想法,這也是造成最後「婚姻是戀愛的墳墓」的原因。

女人要管住丈夫 / 男友,心底壓根兒想管的就是男人體內最原始的慾念,其實這個最不化算。打個譬喻:女人是水,男人是火,水頃刻可以將團團熊火淋滅,表面好像一乾二淨 ; 但神農氏早已教曉我們轉木就可取火,男人的慾念隨時可以靠任何渠道生起,但水就得靠天公下雨。 不過若將自己變種,如變成美味的蜜糖,bbq絕不能缺少的那樽小honey,不但令食物更可口,亦有助火燒得更旺,不用乾柴也有烈火,薪(蜜糖) 火相傳,感情怎會不好。男女相處是有竅門的,但肯定不是用計。

Tuesday, May 09, 2006

說對了

每次聽到鄰坐的同事 V 說普通話,我都會縮低頭,免他看到我那因偷笑而震動的頭頂,跟著心裡會很自豪,因咱的普通話自中六一次北京之旅而意外打通了,大學期間還能到社區中心教那些壞鬼小學生,前兩年還業餘行騙,私授成人普通話,最近我又重操故業,義教好友。

好友 C 多年一直是旅遊業的冗員,最近變得發奮,轉了一家頗有規模的旅行社,辛苦錢不易賺,上班不久他便急電我,客套話也不說就直向我問價,(當然是問普通話課的價,你又想歪了),我自愧停業近一年,見他去年曾給我大量的英國情報,也不好意思見死不救,於是一星期後咱們便在咖啡店上課。

他的天份比我預期高,大部份的字句讀得還可以,只是有個詞我想和大家分享,我知他不常來,說出來也不怕,因為實在好笑,真的很想很想說,盡管我知這樣做很沒品沒口德。

他常要和內地酒店聯絡,代客人查詢房間空缺情況。於是我就扮酒店接線員,他繼續做其旅社職員,他三番四次對我說要「叮飯」,我問他:你想叮糯米飯還是波仔飯呢?
他靦腆說:因為那拼音是 ding fang,所以我就記起「叮飯」。


真的很理直氣壯的!於是我再望那個 ding 確實和叮噹的叮音極似,難怪他。標榜創意教學的我,要改變他的思想就教他寫「癲」,於是五秒後,他終於說對:訂房!

祈禱花園






很美的名字,就算不和神吹水,進去歇一歇也不錯,最好有杯鮮果汁,或者綠豆雪條,解下暑 ... .... 因為這裡就是氣溫比市區還高 (>31度) 的長洲。

Monday, May 08, 2006

好熱,瘦性大發

天氣一下子就升到 31 度,我完全無防備,就用冬天的身型拿來見人,下身還不算嚴重,整個上身就真的慘不忍睹……

我一向對自己的身型是要求不高的,但這次也差不多到底線,忍無可忍了。肥手臂還能用短袖掩人耳目,但胃腩加肚腩合起來就是一個沙包,別想到像茶樓裡的奶黃包那麼可愛,其實是街市豬肉佬秤上鉤著的那塊肥豬肉---- 鄧鄧下的!咱想起也毛管豎 ~ ~'。

事到如今,唯有馬上實施減省大行動:
1. 戒掉早餐麥記奶茶,這個癖持續了幾個月,難度 4粒星 (5粒係滿分)
2. 一星期只可吃一次甜,難度都是4粒
3. 晚飯提早在 8時半前完成,難度2.5粒
4. 每星期上健身室 1 次,難度3粒
5. 隔日在家做腳踏運動,吃飽就不想動,故難度都有 3粒

1-5 全部要持之以恆,直至另行通告。

Tuesday, May 02, 2006

李垂誼大提琴演奏會


剛從他的 "Meet the Audience" 活動回來,活動中他示範了三首短曲。單聽大提琴有時容易入睡,他是弦樂中最近似人聲的樂器,其實從外表,畢挺站著的大提琴,也是頗像位發了福中年的男人。發聲時,他迂迥的低旋像極老爸的鼻寒,配以鋼琴,感覺就不同,三首真的不夠喉。

很久沒有欣賞演奏會,五月四日晚上,非常期待。

Monday, May 01, 2006

四月十六日




那天是我笑容最多的一天,而且每個都是打從心底而出,比 msn裡的 「:D」還要燦爛。我肯定那晚是笑著回家,即是到最後笑得人也累了,心裡還是想笑的。

上星期 L 給我相片,我急不及待即場打開來看,封內藏著20張照片,藏著12小時的回憶。那天是 2006年4月16日,我和祂的距離就只有一個彈指,因為祂,我會記得那一天,每年都會記得。

我是一個害怕做決定的人,無論是買襪子買唱片還是在茶餐廳叫常餐等芝麻綠豆的事,我都可以花上一個日落的時間去盤算,即使深思熟慮,枉枉也會是錯的。所以衣櫃裡常有太多的無奈。決定受浸卻是我肯定自己沒選錯的事。

我沒打算用自己的 Blog 企圖向你傳福音,因為我怕你下次不來,逃避我像逃避笑容可躬的保險員,(我沒刻意貶低保險員,因舍弟也是幹這行,他是少數帶點內斂的保員)。如果你對基督教非常抗拒,甚至長期懷有見之殺之的渴想,請你盡快離開這裡,明天再來,我不想少一個讀者,因為你們買少見少。

其實早在年多前,我已決志信耶穌,受浸只是再次「confirm」。晚飯時,不知怎地媽談起受浸的事,我向她打了一個譬喻:「決志和受浸其實對基督徒的信仰來說,是沒甚麼分別的,因為打從決志一刻,咱們已認定這位神是我們的主,受浸不過是一個儀式,做給人家看的。男女拍拖,由執手那一刻,二人已認定對方的地位,婚嫁宴客只是公告天下,承認對方是廝守終生的伴侶,對她和他說,我們心裡已容不下第二個人,二人的愛基本上由始至終是分別不大的,只是程度有深淺,像信仰一樣。既然已決志了,受浸也是遲早的事。」為了早日名正言順到醫院傳福音,我加快了信仰的步伐,因為不想再蒙上「偷步」之嫌。

受浸前一星期,我一直擔心會在池裡四腳朝天,又怕咱腰間的贅肉會令牧師負荷太大,不能成功將我舉起,冷不防又要擔心觀眾席不能聽到我那句細如蚊叮的「我願意」,總之就像婚前抑鬱的煩人,(說實我是頗懷疑自己會是那種隨時患有婚前、產前抑鬱的人,因我對自己真的不太肯定),媽聽多了也覺我有點煩,我看得出的。

受浸當日,我還以為會來個rehearsal甚麼的,誰知眼看不斷的練詩,傳道人和我們把那首主題曲唱了一遍又一遍,還未提預演的事,心想時間快到,我連那個水池也沒瞄過一眼,更不知水深多少,於是儀式開始了,我就在受浸前三十五秒才看到這個百聞不如一見的水池,幸好之前祈禱還夠懇切,我沒有腳軟,只是集中注意非常小心的走下幾級,就走到池中央。

心神還未定,樓上席間便聽到有人高呼我的名字,一聽就聽出是 L,我也儼如歌星般大方向觀眾席揮手,牧師已趕及問我的名字,不容我繼續胡混,於是他問了,我頭仰視45度非常自然的說:「我願意」,說完他就說舉手說:「我奉聖父、聖子(不是聖旨)、聖靈........」之後的我已記不起,只知身一向後躺就躺進水裡,整個頭顱都游進水裡,起來的時候,心裡偷偷「哇」了一聲,感覺像游背泳,(M問我有沒有在池裡暢泳一番,喜歡他那難得的幽默),我順利重新站起來時,又聽到L大叫「耶穌愛你」,這次我反應很快,兩手再高舉向觀眾揮手並加了一個很「行」的勝利手勢,(媽說我的廣告時間最長),我全身裡裡外外都濕透,情形和穿T 恤玩完海狗公園滑浪天梯無異,內心的感覺很難形容,我想那就是喜樂。(to be continue)